髮型屋小爭執17歲少年被殺 髮型助理稱自衛 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

【元朗髮型屋衝突案】31歲髮型助理涉與女同事多年磨擦,引發糾紛並演變成致命事件。高等法院陪審團今日(6日)裁定被告無須負上謀殺罪責,但誤殺罪成,案件押後至下周一(11日)判刑。

被告張斌(31歲)被指於2019年7月6日於元朗非法致死17歲少年黃智煒。被告否認謀殺,但承認誤殺;控方不接納其認罪,在庭上繼續審理。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現場遺有血漬。(陳浩然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員檢走一把7吋長軍刀。(賴南秋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進入案發現場搜證。(賴南秋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在附近路面蒐證。(賴南秋攝)

🔹 事件背景

控方指,被告當時於元朗一間髮型屋任職髮型助理,與女同事戴澤寧因工作瑣事產生矛盾,包括曾因放雪糕入雪櫃問題爭執。

案發當日晚上約8時,被告與戴發生口角,被告一度將水潑向對方頭部,戴則掌摑被告。其後東主夫婦介入調解。

戴因擔心安全,聯絡朋友到場陪她下班,其中包括認識不久的17歲少年黃智煒。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在附近路面蒐證。(賴南秋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檢走證物,包括一把7吋長軍刀。(賴南秋攝)

🔹 衝突升級

被告一度離開髮型屋,但之後折返。據裁控內容,被告曾從褲袋取出利刀揮舞,而現場亦有人以棍狀物體擊向被告,場面混亂。

期間黃智煒受傷並離開店舖,但不久後倒地,由途人發現報警送院,並於當晚10時許不治。
法醫指其身上有多處傷勢,致命傷位於胸部,但庭審未出現煽情細節。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檢走證物。(賴南秋攝)

🔹 被告事後離港

被告在事件後返回髮型屋更換衣物,並於不足一小時內離港前往內地。他於10日後返港時被捕,並向警方表示當時是「自衛,無意造成嚴重後果」。

控方亦呈上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被告甫離開現場前曾說:「要打嗎?我10分鐘之後返嚟。」

🔹 陪審團裁決

陪審團經商議後,一致裁定:

  • 謀殺罪不成立

  • ✔️ 誤殺罪成立

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(11日)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