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元朗髮型屋衝突案】17歲少年在混亂中受傷不治
髮型助理誤殺罪成 被判監4年3個月
元朗一間髮型屋於2019年發生的糾紛案件,經歷多年審訊後在今日(11日)於高等法院判刑。案件涉及一名髮型助理與女同事間的工作磨擦,其後衝突升級,期間一名17歲少年在混亂中受傷不治。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,判監4年3個月。
法官張慧玲形容,事件由瑣碎爭執引發,是「明顯的悲劇」,若雙方當時保持節制,案件便不會發生。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遺體舁送殮房。(賴南秋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現場遺有血漬。(陳浩然攝)

元朗髮型屋奪命兇案︰警方進入案發現場搜證。(賴南秋攝)
🔹 事件由工作糾紛引起
31歲被告張斌任職髮型助理,與女同事戴澤玲因小事多次發生磨擦,包括曾阻止對方把雪糕放進雪櫃。案發當日,他不慎踩到戴的腳,引起口角,期間曾以噴壺的水潑向對方,而戴則掌摑被告。
事後,戴擔心安全,致電朋友到髮型屋陪她下班。
🔹 衝突升級
被告其後折返店內,東主夫婦嘗試調解,但戴拒絕接受道歉,並在店外呼喊被告要求他再出來。
其後,幾名戴的朋友陸續到場,其中包括17歲的黃智煒。期間有人持伸縮棍,有人試圖勸阻,場面一度混亂。
被告當時從褲袋取出一把鋒利小刀揮舞,其後黃在混亂中受傷,最終不治。

證人戴澤寧稱,她曾因放雪糕事與被告張賦爭執,事發當日又被張踩鞋而再口角,最終血案收場。(資料圖片/朱棨新攝)

被告逞兇後進入髮型屋,放下兇刀更衣離開,染血衣物亦留在案發的髮型屋內,他當晚經羅湖口岸離港。(鄧詠中攝)

被告張斌回髮型屋時帶備了刀,最終釀成血案。(凌子淇攝)
🔹 法官:若雙方節制便不會發生
法官指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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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取刀外出「愚蠢且欠思考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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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情緒高漲,加劇衝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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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當時年僅17歲,並未持有武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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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任何一方能保持冷靜,事件不會演變成致命後果
法庭亦考慮被告案發前曾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,加上案件因疫情押後多年、被告長期還柙等因素而酌情量刑。
🔹 案件後續
案發後,被告一度離港,十天後返港時被捕。他在警誡下稱當時只是自衛,並無意造成嚴重後果。
控方亦於庭上播放閉路電視,顯示被告曾說:「要打嗎?我10分鐘之後返嚟。」
被告在求情信中表示希望向死者家屬道歉。



